關于開展裝配式建筑預評價工作的通知
濟建節科字〔2020〕6號
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濟寧高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太白湖新區建設局、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開發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山東省綠色建筑促進辦法》(山東省政府令第323號)、《濟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濟寧市建筑業現代化發展的實施意見》(濟政字〔2019〕32號)等文件要求,為優化我市裝配式建筑設計階段的管理,提升裝配式建筑設計質量,我局定于2020年7月1日起開展裝配式建筑預評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稱裝配式建筑預評價,是指為鼓勵裝配式建筑的實施和推廣,組織專家依照國家或省現行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對裝配式建筑項目設計資料進行評審,并出具評價意見的工作。
二、裝配式建筑項目設計階段應進行預評價,請裝配式建筑項目建設單位在項目設計階段組織申報裝配式建筑預評價。
三、各縣市區住建局要督促建設單位及時申報裝配式建筑預評價,并加強裝配式建筑項目落實預評價意見的監督檢查;對轄區內已開工裝配式建筑項目,盡快組織建設單位申報裝配式建筑預評價。
四、裝配式建筑預評價具體工作由濟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筑節能與科技科組織實施,并負責日常管理工作,具體工作指南見附件。
濟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6月15日